异地委托
沈阳律师咨询网 发布时间:2010-06-30
当事人如何办理异地委托:
因客观原因外地当事人无法前来办理委托手续的,我们为了节约您宝贵的时间和成本,为您提供以下委托方法:
2、 我们将《委托代理合同》和《授权委托书》发邮件或者传真或者快递给您,由您签字后,连同有关复印件传真或寄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2号金豪大厦3单元18楼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,赵巍律师收,邮编110003。
3、 您须将律师代理费通过银行或者其他方法交至本所账户。
4、 我们收到律师代理费后,给您寄去律师代理费发票,并且开始办理委托事务,努力实现您的利益,维护您的权益。
5、 其他未尽事宜,另行商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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