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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事故中几种常见的违规行为
沈阳律师咨询网 发布时间:2010-06-14
在医疗事故案例中,我们会发现,由于医学学科过于庞杂,涉及到方方面面,很难有两个医疗案例完全一样,这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来说,会很难把握其共性,因此,本文中举出几种常见的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诊疗规范和常规行为,供大家参考:
1、 对危、急病人能治疗而拒绝诊视,以致延误抢救时机;或对病人缺乏同情心和责任心,不注意观察病情变化,记录不全,遇到疑难、危重病员擅自做主而不请示上级医师;
2、 急诊室工作人员擅离职守,致病人延误抢救时机,或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和器材缺乏准备,要使用时难以找到,补充不及时等。
3、 抢救室药品、器材消毒不彻底,致病员因交叉感染而加重病情。
4、 值班医生对病员观察不细致,马虎了事,检查粗心大意,凭经验开药致病人损害,或接到护士,病员家属通知,拒不到场检查、认真处理而致病人病情恶化。
5、 值班护士注射忽视操作规程,对有药物过敏史的病人不加询问,或不重视病人陈述,致病员出现过敏反应,造成不良后果。
6、 违反手术室工作制度,不进行消毒灭菌工作,术前诊错部位,术时开错部位,术中粗心大意,将手术其他用品遗留患者体内。术中发现与原诊断不符,术者不能胜任该手术,又不请示上级医师,盲目蛮干,草率行事。
7、 开展危险性较大的手术,新开展的手术,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需手术时,事前未作充分准备,无完整实施方案,又无试验依据,未经主管领导批准,擅自进行。
8、 助产工作违反操作规章,粗暴拉扯胎盘,造成产妇子宫大出血,婴儿出生后未及时处置或抢救,或粗心大意处置,置婴儿窒息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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